2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公布兩批公示獨立新型儲能電站放電量補償標準,本次共有42個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符合補償要求,總規模達11.52GW/48.36GWh,放電量補償標準為0.28-0.35元/kWh,其中2026年前并網的獨立儲能電站補償標準0.3~0.35元/kWh,2026年后并網的電站補償標準0.28元/kWh。
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26日實質性并網的獨立新型儲能電站1個,規模為0.4GW/1.6GWh,放電量補償標準為0.28元/Wh,按照估算2026年補償總額為1.79億元。
在2025年11月10日前建成投產并執行放電量補償政策的項目11個,規模合計1.35GW/5.4GWh,放電量補償標準為0.335-0.35元/Wh,按照估算2026年補償總額為7.51億元。
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實質性并網的獨立新型儲能電站30個,規模合計9.77GW/41.36GWh,放電量補償標準為0.3-0.35元/Wh,按照估算2026年補償總額為57.75億元。
從項目業主來看,包含中節能、蒙能、巴能、中廣核、大唐、海博思創、寧德時代、遠景能源、贛鋒鋰電等超25家企業。
從地區來看,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包頭市三個盟市獲得補償的項目規模最大,依次為2.5GW/10GWh、2GW/8GWh、1.2GW/7GWh,興安盟規模最小,為20MW/160MWh。
原文及項目名單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11個獨立新型儲能電站放電量補償標準等信息的公告
內能源公告〔2026〕5號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第一批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清單的通知》(內能源電力字〔2024〕222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第二批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清單的通知》(內能源電力字〔2024〕334號)等文件要求,2025年11月10日前共有11個儲能電站建成投產并執行自治區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向電網放電量的補償政策,現將相關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執行的放電量補償標準等信息予以公布。
附件:11個獨立新型儲能電站放電量補償標準情況表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6年2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31個獨立新型儲能電站放電量補償標準等信息的公示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加快新型儲能建設的通知》(內能源電力字〔2025〕120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規范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內能源電力字〔2025〕656號)等文件有關要求。經盟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驗收、電網企業確認實質性并網情況,本次共有31個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符合執行放電量補償的要求,現將相關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執行補償標準等情況進行公示。
對本次獨立新型儲能電站放電量補償標準等信息公示有異議的,請于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書面材料郵寄(或傳真)到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單位反映情況要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要用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方式,以便于核實。
通訊地址:呼和浩特市刺勒川大街5號發展大廈C座
附件: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名單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6年2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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