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江西省能源局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第一批虛擬電廠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發布,通知指出,虛擬電廠是基于電力系統架構,運用現代信息通信、系統集成控制等技術,聚合分布式電源、可調節負荷、儲能等各類分散資源,作為新型經營主體協同參與電力系統優化和電力市場交易的電力運行組織模式。試點應明確虛擬電廠類型,其中:負荷類虛擬電廠主要聚合具備調節能力的電力用戶,總體呈現用電特性。發電類虛擬電廠主要聚合接入電壓等級10千伏及以下的分布式新能源、儲能,總體呈現發電特性。混合類虛擬電廠可同時聚合具備調節能力的電力用戶和接入電壓等級10千伏及以下的分布式新能源、儲能,總體發用電特性根據時段和所聚合資源而變化。考慮試點推進的可行性,本次試點中發電類虛擬電廠、混合類虛擬電廠所聚合的發電資源應為在運項目。
原文如下:
江西省能源局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第一批虛擬電廠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贛能運行字〔2026〕10號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上饒市工信局、贛江新區經發局,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國家電投江西公司、國家能源集團江西公司、華能江西分公司、大唐江西分公司、華電江西公司、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關單位、企業:
為加快推動我省虛擬電廠發展,發揮虛擬電廠在供應保障、運行調節、新能源消納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根據《江西省推動虛擬電廠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江西省虛擬電廠建設運營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決定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第一批虛擬電廠試點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應具備相應的技術能力、資金實力和電力行業運營管理經驗,對試點的商業模式、組織架構和運營策略開展深入研究,具備參與電力需求響應、電能量交易或輔助服務的能力和計劃。鼓勵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公司、能源服務公司、負荷聚合商等市場主體作為申報主體參與申報。
虛擬電廠是基于電力系統架構,運用現代信息通信、系統集成控制等技術,聚合分布式電源、可調節負荷、儲能等各類分散資源,作為新型經營主體協同參與電力系統優化和電力市場交易的電力運行組織模式。試點應明確虛擬電廠類型,其中:負荷類虛擬電廠主要聚合具備調節能力的電力用戶,總體呈現用電特性。發電類虛擬電廠主要聚合接入電壓等級10千伏及以下的分布式新能源、儲能,總體呈現發電特性。混合類虛擬電廠可同時聚合具備調節能力的電力用戶和接入電壓等級10千伏及以下的分布式新能源、儲能,總體發用電特性根據時段和所聚合資源而變化。考慮試點推進的可行性,本次試點中發電類虛擬電廠、混合類虛擬電廠所聚合的發電資源應為在運項目。
二、申報程序
(一)試點申報
申報主體按照本通知要求,編制試點建設方案并填寫試點申報表(詳見附件),細化建設目標、資源情況、技術方案、運營模式、實施步驟、預期成效、風險分析等內容,由設區市電力主管部門或電力企業省級公司作為推薦單位并出具推薦意見(1個推薦單位可推薦1個試點),于3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含蓋章版和電子版)報送至省能源局。
(二)評估優選
省能源局組織電網企業、省電力調控中心、省電力交易中心、省負荷管理中心等單位組建評估專家組,按照《江西省推動虛擬電廠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江西省虛擬電廠建設運營工作指南》及相關市場規則要求,綜合考慮區域平衡、技術路線、資源類型等因素,從試點建設可行性、規范性、經濟性等方面開展評估。
(三)名單公示
結合評估意見,擇優確定全省第一批虛擬電廠試點名單并向社會進行公示。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統籌協調。省能源局會同各設區市電力主管部門、省電力公司、省負荷管理中心、省電力調控中心、省電力交易中心等單位做好政策宣貫和申報指導工作。本通知未盡之處,以《江西省推動虛擬電廠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江西省虛擬電廠建設運營工作指南》為準。
(二)加強組織實施。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負責,按照申報時提交的建設方案和評估意見在本年度內完成建設,試點調整或停止建設應提前報告省能源局。試點資格不作為項目納規、審批等依據。
(三)加強服務保障。省能源局會同有關單位持續優化完善規則體系,協調推動虛擬電廠發展過程中的難點問題,加快探索可預期、可持續的商業化運營模式。省負荷管理中心、省電力交易中心、省電力調控中心做好試點平臺接入、能力校核、市場注冊、運行管理等服務工作,加強業務流程指導和規則解讀,幫助試點盡快提升運營水平。
(四)適時滾動更新。省能源局組織相關單位對試點建設運營情況進行定期跟蹤分析,加強國家政策、省內外典型案例的宣傳推廣,并結合第一批試點建設情況,適時啟動試點名單更新調整工作。
聯系人:韓棟博,0791-88915241,nyjjx20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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