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福建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同意平潭A區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延期的批復》,同意該項目核準文件有效期延長1年。

根據《批復》,因平潭A區海上風電場項目開工部分審批手續無法在原核準有效期內辦齊等原因,中能建(平潭)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該項目核準文件有效期延長1年。項目其余事項仍按2023年5月31日發布的閩發改網審能源函〔2023〕53號文執行,項目核準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屆時若仍未開工建設,該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據了解,平潭A區海上風電場項目位于福建省平潭島北側海域,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20km,西側毗鄰平潭大練海上風電場,規劃海域面積42km2,規劃容量450MW,擬安裝若干臺16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同步建設一座海上220千伏升壓站及一座陸上集控中心。
該項目是中國能建首個投建營一體化的海上風電項目,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發電量18.9億千瓦時,每年可節省標煤約62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131萬噸,將助力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打造智慧清潔能源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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